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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體與系統生物學學位學程

招生資訊
Admission

114 學年度「基因體與系統生物學學位學程」碩士班甄試招生規定

  1. 招生簡章網址: https://exam.aca.ntu.edu.tw/graf/
  2. 招生名額:5名。
  3. 報考資格:於國內大學校院或國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
  4. 報名日期:自 113 年 10 月 3 日 ( 四 ) 上午 09:00 起,至 113 年 10 月 10 日 ( 四 ) 晚上 12:00 止。
  5. 繳交資料:
    1. 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2. 歷年成績單
    3. 名次證明書
    4. 就學計畫書 (含自傳、研究經歷及讀書計畫等)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如研究報告、科技部研究優良證書及其他得獎證明等)
    6. 兩位教授推薦函
  6. 考試項目:
    1. 資料審查: 30%。(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2. 口  試: 70%。(審查成績排名在前15名者即具有參加口試資格)
  7. 其他規定:
    1.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 10 月 22 日(二)下午 5 時起公布於本學程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2.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3. 有關招生之詳細規定,一切依本校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8. 聯絡電話: (02)3366-9482

114 學年度「基因體與系統生物學學位學程」博士班甄試招生規定

  1. 招生簡章網址: https://exam.aca.ntu.edu.tw/graa/
  2. 招生名額:4名。
  3. 報考資格:具本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含應屆畢業),或合於本校招生簡章其它資格條件者。
  4. 報名日期:自 113 年 10 月 3 日 ( 四 ) 上午 09:00 起,至 113 年 10 月 10 日 ( 四 ) 晚上 12:00 止。
  5. 繳交資料:
    1. 學力證明(學位證書或學生證)
    2.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3. 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可上傳碩士論文初稿)
    4. 就學研究計畫 (含自傳、研究經歷及讀書計畫等)
    5.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如研究報告、科技部研究優良證書及其他得獎證明等)
    6. 兩位教授推薦函
  6. 考試項目:
    1. 資料審查: 30%。(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2. 口  試: 70%。(審查成績排名在前15名者即具有參加口試資格)
  7. 其他規定:
    1.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於 10 月 22 日(二)下午 5 時起公布於本學程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2. 報名期間補件請洽系辦公室,上傳截止日後不受理資料補件。
    3. 有關招生之詳細規定,一切依本校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8. 聯絡電話: (02)3366-9482

112學年度「基因體與系統生物學學位學程」博士班招生規定

  1. 招生名額:5名。
  2. 報考資格:具本國大學校院碩士學位(含應屆畢業),或合於本校招生簡章其它資格條件者。
  3. 報名日期:2023年 4月 7日 至 4月 17日 晚上12時前 (郵戳為憑)。
  4. 繳交資料:
    1. 學力證件
    2.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3. 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可上傳碩士論文初稿)
    4. 博士班就學研究計畫
    5. 著作
    6. 兩位教授推薦函
  5. 考試項目:
    • 資料審查: 30%。(就所繳資料加以審查)
    • 口  試: 70%。(審查成績排名在前20名者即具有參加口試資格)
  6. 其他規定:
    • 符合口試資格名單、詳細口試時間及地點於 4月24日 (一) 下午五時公布起於本學程網站,考生請自行查詢,不另通知。
    • 所繳交之各項研究報告,需註明是否已發表。報告中,若含有未發表之研究數據,需檢附指導教授同意書(格式未限定)。
    • 本學程博士班招生名額內含逕讀博士名額。
    • 有關招生之詳細規定,一切依本校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 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時疫情,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隨時留意國立臺灣大學招生專區公告訊息。
  7. 聯絡電話: (02)3366-9482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

  1. 本校辦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資格:
    1. 國立臺灣大學系所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前在學,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 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所、學位 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
    2. 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
    3. 本校生可提出跨系所申請。
    4. 有關詳細規定,一切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為準則。
  2. 需繳交資料:
    1.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學士班歷年成績表或碩士班修業一學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附排名)
    2. 助理教授以上二人推薦書。 (格式下載)
    3. 就學計畫書乙份。(含自傳、研究經歷及讀書計畫)
  3. 申請時間:
    • 應屆畢業學士生申請:
      第一期於博士班甄試招生期間辦理;第二期於博士班招生考試期間辦理。
    • 碩士生申請:
      第一期於博士班招生考試期間辦理;第二期於博士班甄試招生期間辦理。
    • *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 逕讀事宜洽詢教務處研教組。電話:(02) 3366-2388 轉 409 胡晉輔先生
  5. 本校研究發展處為培育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助其發揮研究潛力,並提升本校學術研究水準。訂有「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研究提升計畫」,鼓勵符合該計畫申請資格之學生,於入學當學期依研發處公告日期提出申請,經審 議後予以補助。有關該計畫詳情,請參閱研發處網頁。
    1. 計畫承辦人:研發處許增輝先生
    2. 電話:(02) 3366-3264
    3. 信箱: tsenghui@ntu.edu.tw
  6. 其他規定:
    •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請至教務處下載
    • 碩士生繳交文件審核表。
    • 碩士申請逕讀博士者所繳交之推薦函須為本學程兩位助理教授以上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
  7. 聯絡電話: (02) 3366-9482